罗马书

 
罗 3:1 这样,犹太人有什么长处?割礼有什么益处?
罗 3:2 各方面都很多。第一,是神的谕言信托了他们。
罗 3:3 即便有不信的,这有何妨?难道他们的不信,就废掉神的信么?
罗 3:4 绝对不能!神总是真实的,人都是虚谎的,如经上所记:“好叫你说话的时候,显为公义;被人审判的时候,可以得胜。”
罗 3: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,我们要说什么?神降怒,难道是祂不义么?
罗 3:6 绝对不是!若是这样,神怎能审判世界?
罗 3:7 但神的真实,若因我的虚谎,越发洋溢出祂的荣耀,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像罪人一样?
罗 3:8 为什么不说,让我们作恶以成善?这是我们所受的毁谤,也是有些人硬说我们有这话。这等人受审判是该当的。
罗 3:9 这却怎么样?我们比他们强么?绝对没有!因我们已经指控,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之下,
罗 3:10 就如经上所记: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,
罗 3:11 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神的;
罗 3:12 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;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
罗 3: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,他们用舌头弄诡诈,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,
罗 3:14 他们满口是咒骂苦毒;
罗 3:15 杀人流血,他们的脚飞跑,
罗 3:16 在他们所经过的路上,遍行毁坏和祸害,
罗 3:17 平安的路,他们未曾知道;
罗 3:18 他们眼中不怕神。”
罗 3: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,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堵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。
罗 3:20 因为凡属肉体的人,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罗 3: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申言者为证,
罗 3:22 就是神的义,藉着信耶稣基督,归与一切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
罗 3:23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,
罗 3:24 但因神的恩典,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,就白白的得称义。
罗 3:25 神摆出基督耶稣作平息处,是凭着祂的血,藉着人的信,为要在神以宽容越过人先时所犯的罪上,显示祂的义;
罗 3:26 为着在今时显示祂的义,使祂能是义的,也能称那以信耶稣为本的人为义。
罗 3:27 既是这样,那里有可夸的?完全没有了!藉着什么律?藉着行的律么?不是,乃是藉着信的律。
罗 3:28 因为我们算定了,人得称义是藉着信,与行律法无关。
罗 3:29 难道神只是犹太人的神么?不也是外邦人的么?是的,也是外邦人的;
罗 3:30 神既是一位,祂就要本于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藉着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
罗 3:31 这样,我们藉着信使律法失效么?绝对不是!反而坚固了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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